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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诊断

2015年10月17日

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诊断

诊断系统性红斑狼疮必须具有两方面依据:

一是依据病人症状和体征,包括关节痛、畏光、全身多器官损害如面部蝶形或盘状红斑、皮疹、口腔溃疡、胸腔、腹腔和心包腔积水等。

二是要经过特殊的化验检查,如血常规检查显示白细胞降低,特别是淋巴细胞的数量降低,贫血,尿蛋白量增多。

最具特征意义的实验室检查是血清中多种抗核抗体的测定,它们在本病患者的滴定度增高,尤其是抗双链脱氧核糖核酸抗体和抗斯密斯抗原抗体对本病诊断有特异性。

另外可查见补体水平降低和免疫复合物升高。只有上述两方面的证据都具备,符合本病诊断条件11项条款中4项以上者即可诊断为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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